医生手记 | 妊娠遇上糖尿病:分类分期详解+管理要点聚焦
妊娠期高血糖是指妊娠期合并出现的不同类型的糖代谢异常,这不仅增加巨大儿、早产、子痫前期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还会增加剖宫产率,且母儿远期代谢综合征的发生率也有不同程度的升高。因此,当妊娠遇上糖尿病,如何正确、规范的处理是改善母儿结局,降低母儿近远期并发症的关键,本文为大家全面梳理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分类分期及管理要点。
妊娠期高血糖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糖尿病前期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妊娠期高血糖分类如下:
1. PGDM:根据其糖尿病类型分别诊断为1型糖尿病(type 1 diabetes mellitus,T1DM)合并妊娠或2型糖尿病(type 2 diabetes mellitus,T2DM)合并妊娠。
2. 糖尿病前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impaired fasting glucose,IFG)和糖耐量受损(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IGT)。
3. GDM:包括A1型和A2型,其中经过营养管理和运动指导可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1型GDM;需要加用降糖药物才能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2型GDM。
所有妊娠期高血糖孕妇中以GDM最为常见,约占85%,仅有不足15%的孕妇为PGDM,不管哪种类型的高血糖,若血糖控制不良,均会给母儿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两种高血糖症状的特点、诊断以及临床处理。
一、妊娠期糖代谢特点
妊娠是女性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特殊时期,其体内的糖代谢也受到妊娠的影响出现相应的生理改变,主要表现为:
1.妊娠早中期,孕妇血糖水平随妊娠进展而降低,空腹血糖约降低10%。
2.妊娠中晚期,孕妇体内拮抗胰岛素样物质增加,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随孕周增加而下降,为维持正常糖代谢水平,机体胰岛素需求量增加;而体内的胰岛素未能相应增加满足孕期需求,就会出现血糖升高,导致GDM的发生。
3.由于妊娠期特定的生理变化,可能会使原有糖尿病病情加重,尤其是需要药物治疗者;因此,在妊娠不同时期,需要结合其生理特点的不同进行相应的治疗方案调整。
二、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
1.GDM
一般无明显特异性临床表现,主要通过实验室检查明确。
诊断标准:孕24~28周行75g OGTT,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阈值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28周后首次产检的孕妇若空腹血糖正常,也需行OGTT;在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空腹血糖(FBG),FBG≥5.1mmol/L者,可以直接诊断为GDM,不必行75gOGTT。
2.PGDM
血糖控制良好者可无明显异常临床表现,部分血糖控制差者,可出现多饮、多食、多尿等症状,也可并发羊水过多、巨大胎儿、FGR等。
诊断标准:符合以下2项中任意1项者,可确诊为PGDM。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首次产前检查时出现FBG≥7.0mmol/L、有高血糖临床表现,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HbA1c≥6.5%,以上三点任意一项达标即可诊断为PG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