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作者:张文蕾、刘士璇、郑剑兰
标签:
胎儿疾病
妊娠期并发症
超声检测及胎儿监护
来源:妇产科网
浏览量:21500
该临床实践指南由SOGC母胎医学委员会监督,SOGC影像诊断和临床实践产科委员会审查,并由SOGC指南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和SOGC董事会批准。
本临床实践指南取代2000年7月出版的第91号指南和2000年8月出版的第92号指南。
建议的实践变化
1.产前评估时,双胎应根据其横向或竖向进行标记,而不是根据其与子宫颈的接近程度。
2. 建议宫颈长度≤15mm时,或妊娠 24 周前宫口扩张≥1cm时,可考虑宫颈环扎。
关键信息
1.准确孕龄和绒毛膜性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所有双胎妊娠都必须记录在案。理想情况下,应在妊娠 11至14 周确定。
2.对于无并发症的双绒毛膜双胎妊娠,建议在妊娠 24 周后,每 3-4 周进行一次超声检查以了解其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
3.对于无并发症的双绒毛膜双胎妊娠,应考虑在妊娠 37-38 周终止妊娠。
4.当无并发症双胎的第一个胎儿为头位时,在妊娠 32 周或以后,计划阴道分娩与计划剖宫产一样安全。
5.当第二个胎儿不是头位时,建议采用内倒转或臀牵引,以缩短第一个和第二个胎儿之间的分娩间隔,降低新生儿不良结局的相关风险,并减少第二个胎儿剖宫产的必要性。
摘要声明
1.尽管目前的证据表明,妊娠早期较小胎儿的大小是确定孕龄较准确的指标,但需要更多数据才能达成共识,以证明在实践中这一改变的做法是合理的。因此,目前测量较大双胎以确定孕龄的做法应继续。(中等)
2.孕激素可降低宫颈较短的双胎妊娠孕产妇早产的风险。(中等)
3.没有足够的证据推荐双胎妊娠和宫颈较短的孕产妇使用子宫托。(中度)
4.对双胎分娩方式的知情同意书应包括阴道分娩、剖宫产和联合分娩的讨论。(高级)
5.计划阴道分娩与计划剖宫产相比没有增加风险。(高级)
6.内倒转术或臀牵引与双胎妊娠的第一个和第二个胎儿分娩间隔缩短有关,并可能降低联合分娩的可能性。(低级)
7.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阴道分娩或剖宫产是双绒毛膜双胎极早产(或估计胎儿体重<1500g)孕产妇分娩更安全的选择。(低级)
8.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阴道分娩或剖宫产是胎儿有明显(>25%)生长不一致的双绒毛膜双胎的孕产妇更安全的选择。(低级)
9.对于双胎妊娠和既往剖宫产的孕产妇,剖宫产后试产(TOLAC)是选择性重复剖宫产的安全替代方法。(低级)
建议
1.在对所有双胎妊娠进行超声评估时,必须准确地确定并记录绒毛膜性,最好是在妊娠11+0-13+6周。(强、高级)
2.体外受精受孕双胎时,应根据受孕日期确定孕龄。(强、中)
3.当双胎妊娠中期使用超声胎儿生物测量值来确定预产期时,应该使用较大的生物测量值。(有条件的、中等)
4.建议根据双胎的横向或竖向,而不是与宫颈的接近程度,对双胎进行产前标记。对于横向的双胎,母亲右侧的胎儿应该被标记为双胎A。应在第一次超声检查时被标记,包括有助于标记准确性的其他鉴别超声特征,并且应该为所有后续扫描保留标记。(强、中等)
5.对于无并发症的双绒毛膜双胎妊娠,应从妊娠 24 周开始,每隔 3-4 周进行一次胎儿发育情况监测。(有条件的、低级)
6.在使用超声生物测量法评估生长速度时,请考虑使用双胎特定的生长曲线。(强、中等)
7.对于双胎妊娠的孕产妇,应该在解剖扫描时测量宫颈长度(最理想是经阴道),如果可能,应在妊娠 24 周之前再次测量,因为宫颈长度是早产风险的良好的预测指标。(强、中等)
8.无论是否有早产的危险因素,不建议双胎妊娠孕产妇卧床休息或限制活动。(强、中等)
9.无症状的双胎妊娠孕产妇,当宫颈长度≤15mm(有条件的,中度),妊娠24周前宫颈扩张≥1cm,可考虑宫颈环扎术。(强、中等)
10.无并发症的双绒毛膜双胎妊娠的孕产妇应在妊娠 37-38 周时择期终止妊娠。(强、中等)